党建专栏
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思考-迟贵泉

2017-06-16 10:49:00

历年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各次会议中,多次提到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同时又曾多次提到廉政文化,强调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那么,到底是先抓廉政制度建设还是重点倡导廉政文化呢?笔者通过观看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并结合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部分切身体会,试就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建设廉政制度和廉政文化,谈几点思考:

(一)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关系

廉政制度是与廉政建设相关的一系列制度的集合。廉政文化则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正确认识和处理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关系,对各级政府、各类企业抓好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之间的联系。一是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都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支撑。二是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是互为补充的。廉政制度能够促进廉政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有时文化不用刻意建设也能形成,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因为制度保障的缺失而变质。同时,廉政文化也会对廉政制度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当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在价值取向上相一致时,就能够促使廉政制度更加完善;当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在价值取向上不一致时,廉政文化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会对廉政制度的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有三个区别:一是制度与文化有之别。制度是刚性的,是硬约束。因为制度一旦制定出来,就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强制性的约束和规范作用。相对来说,文化则是柔性的。每个人对文化的认知程度不同,表现出来的行为也会有所不同。二是两者的作用范围不同。只有在人的行为超出既定的标准并对他人、企业或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时,制度才会发生作用。文化对人的行为的制约范围则相对较宽。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只要文化已经形成,当人们的行为与文化不符合时,就会受到文化无形的制约,自觉或不自觉地改变自己的行为。三是两者产生作用的效率不同。廉政制度一旦制定出来,就会在短期内见到成效。廉政文化则需要较长时间的潜移默化、逐步渗透,才能产生明显的作用。

(二)现阶段制度建设优先

制度建设是教育监督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推进制度反腐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坚持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通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教育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深刻认识制度反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制度反腐意识,使制度反腐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制度反腐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制度建设是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行新创造,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深入研究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系统性,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始终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执政规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理论研究新成果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发展,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及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领域各学科全面介入、系统研究的工作格局。   

制度建设是改革创新的必要保障。建立真正的公正、公平和公平竞争的机制,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要把过去在计划经济形成的个人说了算的行政管理习惯改成现代市场经济下的由市场调节,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反对垄断,鼓励公平竞争,确保各种资源按市场需求自由流动,各种贸易按经济规律进行。要及时依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推进制度创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始终把制度反腐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前提、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大格局中来把握。必须与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其它改革相配套,针对不同地方、部门、领域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 

制度建设是促进发展的持续动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从反腐败的基本经验看,排除腐败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是每一个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执政党都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反腐倡廉,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实践表明,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地位确定了,制度建设靠得住,廉政建设才靠得住。党的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深刻影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得以充分体现的重要保证。因而,面对日益加大的反腐强度和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建设,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保障性建设,必须贯穿始终,互为促进,共同提高。

(三)完善廉政法规制度的对策和措施

廉政制度建设是一项科学性、全面性的系统工作,要作统筹考虑和系统性研究。要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增强监督制约,加大惩治力度。

1.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完善体制机制。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的要害和核心是权力腐败。权力腐败,简单地说就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当前,要结合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权力。一是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义务,适当地进行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使权、责、义、利均衡,形成自身的一种约束机制。二是要合理配置权力结构,使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衡。加强监督,就要求我们把监督重点转向权力运行过程,合理配置权力结构,把对权力的运用和相应的监督制约结合起来,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2.规范从政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切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首先,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在制订和出台一项制度时,一定要摸清实情,找出现有制度的漏洞和缺失,抓住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机制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相应的极具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其次,要抓好廉政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制定好总体方案和长远规划,设计好每一项具体的制度,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照应。第三,要抓紧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切实可行的制度,要继续认真执行;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需要细化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还没有涵盖的方面,要根据工作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已经过时的制度,也要及时废止。

3.发展党内民主,努力强化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保证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收入申报、出国(境)审查审批、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加强立法步伐,完善廉政法规体系。就我国廉政法规制度建设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明显优于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廉政法规建设的这种短腿现象是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极不相称的。因此,要通过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一是制定反腐防范性法律。《公务员法》已颁布施行,但其执行情况需要加强普及教育和执法检查,以此来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和勤政。《财产收入申报法》,是从源头上防治根除腐败的一部重要法律,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循序渐进,明确申报对象、申报形式、申报或虚假申报者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制定监督性法律。如制定《举报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各种监督性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注意吸收国际反腐败立法成果。我国已经正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必将对推进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加快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最终实现有效遏制与打击腐败犯罪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加强《公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掌握《公约》的内容。

5.狠抓制度落实,提供制度反腐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是形同虚设。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落实制度建设责任,把制度建设的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身上。当前,尤其要把惩防腐败体系中制度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只有责任机制逐步完善,才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制度落实的良好局面,才能使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依靠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目的。

 

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曾经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种处处讲人情、讲面子的思想态度,无论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对于手握重权、身居高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讲,都是极其危险的。若没有强力有效的廉政监督制度,光靠软约束是无法达到有效杜绝腐败的目的的,所以说,大力完善权利监督机制、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全社会财产和资金信息共享,是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和当务之急。

坚持廉政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侧重廉政制度建设的快速探索和加强完善;必将推动我党在新形势下健康、和谐、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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